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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优惠政策
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人才优惠政策
知识产权政策
国际合作与创业政策
金融投资政策
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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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永丰基地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专业园之一,享受国家、北京市和中关村、海淀园中对高新企业的所有支持政策,并根据科技企业加速器实施规划,正在拟定和推出关于科技企业加速器优惠政策。
· 土地优惠政策
对在国家、市政府批准建立的开发区内直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并用于高新技术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75%征收;需要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四源费"和大市政费,减半征收。经审定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用于高新技术项目的新增用地,免收应向地方财政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该项目的"四源费",减半征收大市政费。但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须全额补交所免费用。
详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 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购置研发设备、开发新技术、购置或自建新成果转化用房的费用及转让技术收入可享受部分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两年减半支持。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三年减半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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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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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税收政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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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软件开发生产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人才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享受本市市民待遇;留学归国人员可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得奖励可享受免税待遇。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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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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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人才建设引进急需人才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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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
· 知识产权政策
申请国内外专利每件可获得950-2000元的资助,达到一定数量以上,或制定国家国际标准的企业,可获得国家和北京市10万元至100万元的资金资助。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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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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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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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申请国外专利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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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引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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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 国际合作与创业政策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业务,海关予以快速审批;留学归国人员回国创业,可获得政府创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合作经济业务,可申请1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可获得政府60万元(一般项目)或200万元(重大项目)以下的无偿资助,可获政府60万元(一般项目)或100万元(重大项目)以下的贴息资助。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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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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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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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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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 金融投资政策
中关村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引导孵化器公司投资投资处于种子期和创业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每项资助不大于100万元;中关村出资不高于300万参股创投企业。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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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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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投资管理办法
· 其他优惠政策
注册在海淀区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海淀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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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绿色行动”纲要及其实施细则
友情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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